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和对自然保护地实行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根据《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的有关要求,现对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该方案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一、公示日期:2023年3月17日-2023年3月22日二、受理单位、电话、电子邮件:受理单位: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电话(传真):0816-4821236电子邮件:63190936@qq.com三、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按照自然资函〔2020〕71号、自然资办发〔2020〕42号、自然资函〔2020〕861号、自然资办函〔2021〕458号、办函保字〔2022〕99号等整合优化规则,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如下,(一)不再保留四川江油国家地质公园北川部分,(二)四川安县生物礁国家地质公园北川部分面积调整为173.17公顷,调整后范围与已公布的“三区三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一致,(三)四川北川国家森林公园面积调整为2249.93公顷,调整后范围与已公布的“三区三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一致,按上述方案进行整合优化后,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保护地(不含大熊猫国家公园)总面积2423.1公顷,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