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第三批海口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拟资助项目有异议,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3年3月17日至3月23日),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要加盖单位公章,提出异议的个人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否则不予受理,通讯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行政中心17号楼南楼1053室知识产权发展科,邮政编码:570135,联系电话:65235590、68625443,电子邮箱:hkzscqj@126.com,附件:2022年第三批海口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表.xls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3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