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服务全县创业工作,根据关于深入实施“我兴楚乡·创在湖北”返乡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36号)、《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4号)精神,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县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上述初创组织在登记注册1年内、招用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及以上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现对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招用人员补贴项目1个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3月17日-3月23日,望广大群众对不符合扶持的人员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718-3222028联系人:蔡深苗附件:建始县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招用人员明细表(一)建始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23年3月17日建始县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招用人员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