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工信局:根据《黑龙江省首台(套)产品认定办法》(黑工信科规〔2022〕6号)规定,组织开展2023年首台(套)产品申报推荐工作,具有知识产权属于国内首次自主研发的成套设备、整机设备、核心部件、控制系统、新材料和软件系统等,二、申报范围2022年企业制造完成的首台(套)产品,(一)申报的基本条件1.研制单位为独立企业法人,掌握产品研制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2.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技术创新发展趋势,研制企业对照《黑龙江省首台(套)产品认定办法》(黑工信科规〔2022〕6号)以及本通知要求,(二)市(地)工信局核实推荐,市(地)工信局对符合条件的产品择优推荐,见附件2)连同企业申报材料(PDF扫描版)一并报省工信厅,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属地化申报,并采取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充分掌握申报企业研发能力及产品研制生产情况,重点关注申报产品是否于2022年期间制造完成、申报材料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首台(套)产品的实际运行情况、研制企业是否具备规模化生产条件等,82620646附件:1.黑龙江省首台(套)产品申报材料(编制提纲)2.2023年度省首台(套)产品推荐情况汇总表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