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医疗机构无污染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回收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商务局:为规范医疗机构无污染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拟组织开展第三批医疗机构无污染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回收企业申报工作,经营范围应包括“医疗机构使用后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的回收、处置”等相关内容,由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企业现场情况进行初审后,对申报企业是否具备医疗机构无污染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回收能力作出综合评价,(二)申请从事输液瓶(袋)回收业务申报表(见附件2),五、工作要求(一)请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认真摸底辖区内从事输液瓶(袋)回收业务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情况,(三)请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指导申报企业通过“贵州省商务厅项目信息系统”填报,附件:1.企业承诺书2.申请从事输液瓶(袋)回收业务申报表3.省商务厅关于做好项目入库的通知2023年3月16日(联系人:喻强,郑重承诺:一、申报从事医疗机构输液瓶(袋)业务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承诺单位名称(章):法人代表(签字):年月日附件2申请从事输液瓶(袋)回收业务申报表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生产经营地址经营面积玻璃输液瓶回收处置能力(吨/年)塑料输液瓶(袋)回收处置能力(吨/年)合作医疗机构(家)在贵州省内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是○否具备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医疗机构使用后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的回收、处置”等相关内容,○是○否连续二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医疗机构无污染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回收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pdf省商务厅关于做好项目入库的通知(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