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按照省、市林草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我局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公示期限自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3日,(二)岠嵎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和岠嵎山省级地质公园整合为山东岠嵎山国家森林自然公园,(三)乳山河省级湿地公园和乳山河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整合为威海乳山河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二、调入调出情况(一)山东大乳山国家级海洋自然公园山东大乳山国家级海洋自然公园调出地块总面积为1871.32公顷,人工商品林1.99公顷,按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人工商品林23.21公顷,按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人工商品林235.99公顷,按土地利用现状分析,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