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厦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与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规范在用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工作,加强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管理,我局于2016年印发《厦门市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历经2018年11月、2020年11月两次修订,形成《厦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与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0年《管理办法》实施后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国家新标准、新规范和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出台,《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和加强检测人员管理的需要,我局启动《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形成《厦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与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行业协会公开征求意见,若有意见,请于2023年3月24日前将书面意见(注明联系方式)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逾期未反馈请允许视为无意见,附件:1.厦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与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厦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与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厦门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3月16日(联系人:陈晓强传真:5182678邮箱:xmhbwfc@163.com)附件下载:·附件1:厦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与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厦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与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docx·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厦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与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pdf·附件2:《厦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与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