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保护公路桥梁交通安全,根据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第三十五条规定,结合我区治超工作实际需要,现将我区用于流动治超消除超限车辆违法状态的超限检测点及治超卸货场公示如下:序号超限检测点及治超卸货场名称地址监督电话1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超限检测点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道东(高明第一污水处理厂以西、高明大道东以南沧江河堤围)0757-882273332佛山市高明区禄堂治超卸货场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养护中心侧(G359杨和镇路段)3佛山市高明区海天治超卸货场佛山市高明区尼教村委会上泽村入口左侧(海天大道)4佛山市高明区更合超限检测点高明区更合镇白石中国石油加油站旁(省道S297)佛山市高明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2023年3月17日文件下载:(明治超办〔2023〕2号)关于高明区超限检测点及治超卸货场的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