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优秀见习基地示范作用,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台政发〔2019〕8号)、《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台州市就业见习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台人社发〔2021〕37号),决定开展第二批台州市就业见习示范基地认定工作,并在人社部门的考核评估中列为优秀等次,三、认定程序(一)基地申报,就业见习基地于3月24日前向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递交以下材料:1、《台州市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申请表》(附件1),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在3月31日前对照申报条件,对就业见习基地上报的材料完成初审并填写《台州市就业见习示范基地评分表》(附件3),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推荐的就业见习基地进行实地考察,确定拟认定台州市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名单,拟认定的台州市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认定,四、工作要求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台州市就业见习示范基地认定工作,严格依照申报条件把好初审关,联系人:郑佳联系电话:88209238附件:1.台州市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申请表.docx2.2020年以来就业见习备案人员名单.docx3.台州市就业见习示范基地评分表.docx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