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实施工作的通知》、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3年宜昌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评活动的通知》及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要求,当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在全市旅游行业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评活动,组织召开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宣传部署大会,引导旅游企业开展创建活动,大力宣传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的重要意义,各旅游企业依据《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及《当阳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分细则表》(附件2)进行对标自检,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如实填写《当阳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表》(附件1),确定当阳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当阳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附件:1.当阳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表2.《当阳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细则》当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3月16日一、活动目标按照“宣传发动、对标创建、材料复核、现场检查、验收评定”的程序,组织召开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宣传部署大会,引导旅游企业开展创建活动,大力宣传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的重要意义,各旅游企业依据《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及《当阳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分细则表》(附件2)进行对标自检,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如实填写《当阳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表》(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