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省级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赣财农〔2022〕15号)有关规定和抚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分配2023年省级农产品加工贴息项目资金的通知》,通过核查,我县江西博君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江西南兴实业有限公司、江西绿满源食品公司、江西水龙米业公司、南城县万年米业有限责任公司5家省级龙头企业符合文件要求,根据“因素法”分配,市局分配我县2023年省级农产品加工项目贴息补助资金26万元,其中补助江西博君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贷款贴息4.39万元、江西南兴实业有限公司贷款贴息4.14万元、江西绿满源食品公司贷款贴息5.21万元、江西水龙米业公司贷款贴息6.82万元、南城县万年米业有限责任公司贷款贴息5.44万元,现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2日,电话:0794-7177936南城县农业农村局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附件南城县2023年省级农产品加工贴息项目资金安排情况表序号设区市县(市、区)企业名称主营业务贷款用途贷款利息(万元)贴息资金(万元)贷款贴息比例(%)企业资产负债率(%)1抚州市南城县江西博君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南丰蜜桔深加工、果醋饮料、酵素、果糕购置原材料56.024.397.8325.82抚州市南城县江西南兴实业有限公司大米加工购置原材料52.864.147.8327.53抚州市南城县江西绿满源食品公司食用植物油购置原材料66.555.217.8326.24抚州市南城县江西水龙米业公司大米加工购置原材料87.096.827.8325.65抚州市南城县南城县万年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大米加工购置原材料69.445.447.8324.8合计331.9626.07.83来源:南城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