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印发<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建设项目综合审批改革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公示,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2023年3月17日关于印发《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建设项目综合审批改革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哈新管审联发〔2023〕1号各相关单位: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哈尔滨市松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哈尔滨市松北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共同研究制定的《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建设项目综合审批改革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哈尔滨市松北区行政审批局发展和改革局哈尔滨市松北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2023年3月6日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建设项目综合审批改革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深刻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一、主要目标对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节能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水土保持方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取水许可审批的建设项目,改革为鼓励项目单位对上述事项中的两个或多个事项采用“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一套材料、一并审查、一张许可”的“五个一”综合审批新方式进行审批,二、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在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松北区参照执行)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节能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水土保持方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取水许可审批的建设项目,三、主要内容(一)优化项目前期准备申请人在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应提前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节能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水土保持方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取水许可审批手续办理的准备工作,鼓励设计方案基本稳定的建设项目将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节能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水土保持方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取水许可中的两项或多项形成一套材料,针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节能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水土保持方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取水许可中的两个或多个报告,在1个工作日内(不含法定公示和技术评审等时间)对依据法定要求提交的材料及综合报告进行统一审查,(四)开展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和验收监管部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节能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水土保持方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取水许可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区行政审批局负责综合审批事项的申请咨询、统一收件、组织开展技术评审的委托和对项目的统一审查、审批和结果反馈送达等工作,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落实综合审批后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节能审查等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审批后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取水许可审批等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附件:1.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建设项目综合审批流程图2.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建设项目综合审批申请表附件1:附件2:哈尔滨新区投资项目“多审合一”申报表申报单位信息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法人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与内容所在园区占地面积建设类型项目类别资金来源(勾选)政府投资○企业投资○投资金额综合审批事项(打√选择)事项名称分级情况项目需要选项本次申请选项事项适用性判定1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政府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要办理2项目申请报告核准○○企业投资核准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办理3项目节能审查审批节能承诺○○依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2016年第44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