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鼓励和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自身职业技能和职业转换能力,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评价加强技能提升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332号)、关于抓实《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评价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的几点贯彻意见等文件精神,由申请人申请,经办机构审核,以下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共计21人次(见附表),拟可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现将其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自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4日,如有异议可致电07956601152,丰城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3年3月17日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