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利性科技类培训机构首先向所在地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名称登记,经所在地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并核发《宜昌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核准书》后,非营利性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向所在地的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初审后商同级民政部门确定培训机构名称,再由所在地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并核发《宜昌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核准书》后,3.培训机构应当将所有培训材料报送当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由各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联合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民政部门予以取缔,应当向属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重新办理审核手续,获得审核同意后再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四、申报材料培训机构举办者至所在县(市、区)登记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办理名称自主申报,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申报材料审核,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宜昌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变更审核表》(附件6)的要求办理审核事项,举办者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宜昌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变更核准书》及其他法定登记材料,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向举办者出具《宜昌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核准信息》(附件8)和《办结通知书》(附件9),完成培训机构设立或变更流程,附件:1.宜昌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变更申请表2.宜昌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承诺书3.宜昌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登记表4.宜昌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备案表5.受理通知书6.宜昌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变更审核表7.宜昌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变更核准书8.宜昌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核准信息证明9.办结通知书[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