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34号)文件有关规定,经审核,拟确定以下2名企业职工符合申报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3月17日—2023年3月21日,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来函的方式,向崇仁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意见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崇仁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0794-6325448,地址:行政中心一楼大厅,邮政编码:344200,崇仁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