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经发)局、有关企业:根据《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我市有关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我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请各县(区)工信部门商同级财政、税务部门,做好2023年(第3批)新余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推荐工作,1.组织并指导符合条件的工业、农业、建筑业和高技术服务业企业,3.正式行文连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3)、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PDF格式光盘1份),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一)申报,做好2023年(第26批)江西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推荐工作,对照《江西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赣工信规字〔2020〕2号)和《江西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赣工信科技字〔2020〕399号》)要求,3.正式行文连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4)、推荐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PDF格式电子光盘2份)于6月19日前将报送市工信局投资科,请各县(区)工信部门组织属地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名单详见《通知》附件3),对照《江西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赣工信规字〔2020〕2号)和《江西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赣工信科技字〔2020〕399号》)要求,正式行文连同企业评价材料(纸质版1份、PDF格式电子光盘2份)于7月14日前将报送市工信局,三、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请各县(区)根据《关于开展江西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赣制造字〔2016〕2号),指导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编制《建设方案》,附件:附件1: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2:2023年新余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参考格式附件3:2023年(第3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4:2023年(第26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