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农村改革等工作,(牵头推进落实单位:农田建设管理处、农业综合开发试验站、农业资源开发规划设计评审中心)(三)提升科技现代化水平,(牵头推进落实单位:农机行业发展处、农机推广站、农田建设管理处、种植业处)11.开展农业数字化整市推进试点,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建设数字农业农村基地40个、特色产业链数字化试点县2个,(牵头推进落实单位:信息中心、种植业处、渔业渔政处、畜牧兽医处、发展规划处)12.强化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牵头推进落实单位:发展规划处、乡村产业发展处)16.育强农业品牌经济,(牵头推进落实单位:乡村产业处、信息中心)17.建强农业经营体系,(牵头推进落实单位: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中心)21.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牵头推进落实单位:政策改革处、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2.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牵头推进落实单位:政策改革处、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中心)23.创新金融惠农产品,(牵头推进落实单位:计划财务处)24.加强农业农村示范引领,(牵头推进落实单位:发展规划处)(六)加快农村现代化建设,(牵头推进落实单位:办公室、法规处、农业综合执法支队)31.持续加强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整治,(牵头推进落实单位:质监处、渔业渔政处、农机监管处、畜牧兽医处、种植业处、科教处、农田建设处、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农技中心)32.持续加强农业农村系统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