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2023〕17号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武夷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印章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农茶场,市直有关单位:因体制改革,我市调整组建武夷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00〕64号),自发文之日启用“武夷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印章,附件:印模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3月6日(此件主动公开)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监委,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3月6日印发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