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函各乡镇、华侨经济区、各有关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积极推动我市2023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现需各个乡镇及华侨经济区积极组织,及时开展摸底工作,准确摸清各自辖区内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主体、设施类型、建设规模和资金需求等,建设主体必须提供项目用地文件、建设意向明确,一旦申报获得批准,杜绝出现省厅批复后,出现因用地不批、意向不明而放弃建设资格的现象,具体明细如下:一、补贴对象: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二、补贴项目内容:当年新建、改建、扩建的农产品产地保鲜设施,三、补贴标准:项目总投资的30%,单个主体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四、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3月20日;请各个乡镇及华侨经济区积极宣传,发动符合条件的家庭农产和合作社填报《2023年海南省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需求统计表》(附件1),以便我局及时汇总上报省农业农村厅,联系人:温计惠联系电话:0898-25522746附件:1、《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需求统计表》2、《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东方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