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助推产业科创名城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扬府发〔2021〕72号),现将组织申报扬州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的意义为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强企行动,在此基础上培育出更多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二、申报条件(一)扬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单位,企业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10件,其中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5件,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具体负责本地项目的组织和受理工作、申报材料审核,市知识产权局进一步对企业申报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三)已成功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四、有关要求(一)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申报工作,(二)申报需企业填报扬州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附件1),由各县(市、区)、功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报送条件审核后,汇总填写扬州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推荐表(附件2)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处(纸件材料1份,附件:扬州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docx扬州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推荐表.docx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3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