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有关部门:根据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工作的有关要求,以2022年已确认的城乡低保标准(8964元)的1.5倍13446元作为2023年度我县防止返贫监测的收入范围核定标准,特别是2022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监测范围的脱贫户,特别是2022年家庭人均纯收入明显减少或低于监测范围的农户,农村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户,特别是近两年新识别和多次申请但未纳入低保的农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2021年以来通过“一键报贫”等多次申请或干部排查部门筛查多次预警但未纳入监测帮扶的农户,继续与民政、人社、医保、卫健、教育、住建和残联等部门做好人员、数据信息共享(以2023年1月1日为时间节点确定的可享受政策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按照行业部门政策和个人信息安全的相关规定,医保部门做好免交新农合和医疗报销情况信息比对,卫健部门做好方便就医和家庭签约等信息比对,将年度开展防止返贫监测的收入范围作为“应知应会”业务知识,乡镇、农村基层干部和相关行业部门要孰练掌握监测标准和防止返贫监测相关政策:乡镇干部要明确脱贫群众分布情况,掌握“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和农户集中走访排查监测等相关政策内容;村干部要熟悉本区域脱贫户生产生活、政策落实,入户摸排农户和申报疑似监测对象等相关情况,以及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宣传防止返贫监测、“一键报贫”和防止返贫精准救助等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