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江苏独角兽企业的通知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组织推荐江苏独角兽企业的通知》(苏生力〔2023〕1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相关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条件(一)独角兽企业1.在南京市注册的,2.成立时间不超过十年(2012年及之后成立),(二)潜在独角兽企业1.在南京市注册的,3.成立5年之内(2018年及之后成立)且估值不小于0.5亿美元(或3亿人民币),或成立5~9年(2013~2017年成立)且估值为1~10亿美元,由各区科技部门组织企业填写《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附件1),2.各区科技部门汇总并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独角兽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直报同时抄送《独角兽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至南京市科技局高新区管理处,3.企业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四、申报程序由各区科技部门统一将《独角兽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一式4份,五、联系方式1.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A233.A234窗口:联系人:陈然、申辰联系电话:68505761、685052332.市科技局高新处:联系人:唐玎联系电话:687862743.市科技局高新区管理处:联系人:高健联系电话:68786251附件:1.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2.独角兽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南京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