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共享航次计划(以下简称共享航次计划)用于资助海洋科学考察船和潜水器,2023年度共享航次计划征集的考察需求包括以下两方面:一是申请搭载年度常规航次(普惠型航次)的考察需求,一、搭载年度常规航次申请条件拟搭载共享航次进行科学考察的项目(以下简称搭载项目),4.搭载项目负责人应承诺遵守共享航次计划资料汇交、使用和共享等规定,2.在任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科学部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涉海重大研究计划指导专家组成员、共享航次计划指导专家组成员,5.重大科学考察需求航次建议人原则上应为当年建议的重大科学考察航次的拟任首席科学家(共享航次计划指导专家组成员除外),6.共享航次计划指导专家组成员任期内不得申请和参与申请共享航次计划科学考察项目,年度常规航次搭载项目申请人进入网页下方“搭载需求申请”按键,重大科学考察需求建议人进入网页下方按键“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研究科学考察项目需求建议”,按操作提示填写《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研究科学考察项目需求建议表》,五、申请注意事项1.搭载年度常规航次的考察需求申请所填的观测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研究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的项目不能作为搭载项目进行考察需求申请,3.提交年度常规航次搭载需求时须确定拟出海考察人员,4.搭载年度常规航次的考察需求申请和重大科学考察需求建议均应符合本《通知》要求,6.对未遵守资料汇交、使用和共享相关规定的搭载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