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各有关企业:我市计划组织申报以生蚝为主导产业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成功将获上级财政资金扶持,主要用于申报实施主体建设,要求实施主体申报的建设项目,按照1:3的资金比例企业自筹配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已有营业执照且办公地址在江门的台山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市级及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优先,(二)业务范围以生蚝养殖、生产、加工、销售为主,农产品加工基础较好,打通从养殖基地、生产加工、技术服务到仓储物流、营销推介等关键环节的优先,(三)有较好的经营基础和较强的联农带农能力的优先,二、财政奖补资金支持范围:主要用于支持规模化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水平提升、农产品加工和物流设施设备建设、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建设、市场品牌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壮大等方面,请各企业于3月18日16:00前将2023年生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以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海域使用权、用地权属证明、水域滩涂养殖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纸质版一式八份和电子版报送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联系方式:0750-5523530、13169821716,台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3月17日附件:2023年生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