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汕人社〔2016〕17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汕人社函〔2022〕325号)等有关规定,经对关于汕头市宝奥城创业孵化基地、汕头市澄海区金佳顺生态农业返乡创业孵化基地进行评价,基地运作情况符合评价要求,评价结果拟评为合格,1年内继续保留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称号,现予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公示时间:2023年3月17日——3月23日,联系单位:汕头市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股,联系电话:85863845,汕头市澄海区创业孵化基地评价结果公示运营单位创业孵化基地名称评价结果广东宝奥现代物流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市宝奥城创业孵化基地合格汕头市澄海区金佳顺生态种养专业合作社汕头市澄海区金佳顺生态农业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合格汕头市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