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重点研发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1〕18号)、《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重大科技计划和省重点研发计划经费管理新旧政策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琼财教〔2021〕1098号)有关规定,省科技厅将对在研的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中期评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行中期评估的项目对2020年立项的部分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1)和2021年立项的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中期评估,中期评估需提交以下材料:(一)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中期评估报告,(二)项目经费审计报告,以项目为单位进行财务审计,附件1的项目只需提供课题的审计报告,(二)各项目牵头单位组织本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在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k.histi.com.cn/egrantweb/)上传印章齐全的pdf电子版(包括中期评估报告和经费审计报告),电话:65333021,电话:66290357,电话:65323068,省科技厅重大处,电话:65203831,附件:1.进行中期评估项目清单(2020年立项项目)2.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中期评估报告(2020、2021年立项项目)海南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3月15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