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50万吨再生包装纸项目(厂前区)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9号)、《江苏省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苏防规﹝2020﹞1号),近期我局对年产250万吨再生包装纸项目(厂前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事项进行了行政许可审批,现将审批结果予以公示: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址总建筑面积(非生产性建筑面积)(㎡)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是否符合易地建设条件易地建设依据应缴纳易地建设费金额(元)1年产250万吨再生包装纸项目(厂前区)江苏金田纸业有限公司响水工业经济区33844.761611.66是基础埋深小于防空地下室最低净高要求《江苏省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苏防规〔2020〕1号)第十条第(二)款773596.8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4日,如对公示的许可事项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作出行政许可的主管机构提出并提交有关书面材料,据以复核,特此公示,地址:响水县市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15-69802009响水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