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编制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建议方案的通知》(川林自函〔2020〕193号)、《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通知》(川林自函〔2020〕338号)和《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川林护函〔2023〕2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本着依法依规、应划尽划、应保尽保、协调发展、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我区涉及的六个自然保护地进行了整合优化调整,现将《广元市朝天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区,公示时间:2023年3月16日-2023年3月23日电话:0839-8622101附件:广元市朝天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2023年3月15日附件下载下载广元市朝天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pdf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