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现将《佛山人才创新灯塔产业园创智湾公寓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3月16日佛山人才创新灯塔产业园创智湾公寓租赁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和创新高地战略,为佛山人才创新灯塔产业园(以下简称“人才灯塔产业园”)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提供“拎包入住”式人才公寓,第三条创智湾公寓用于人才灯塔产业园高层次人才生活配套,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注册在人才灯塔产业园范围内且经佛山高新区管委会或佛山市科技局等市级及以上部门评定的创新创业团队的带头人或核心成员,(三)人才灯塔产业园范围内的高层次人才,第七条申请资料(一)基本资料:1.个人身份证明及《佛山人才创新灯塔产业园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以下简称《租赁申请表》,3.属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需提供优粤佛山卡或各区人才卡或副高以上职称证明材料及相关学历学位证明,第四章审批流程第八条创智湾公寓租赁审批流程如下:提出申请:申请人填报《租赁申请表》并准备相关材料,审批环节:由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对租赁申请进行审批,第五章入住管理第九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与佛高控股公司签订《创智湾公寓租赁合同》和《创智湾公寓管理责任书》,房型安排及租金减免分三类:(一)由佛山高新区管委会评定的高技术产业化创业团队A类团队核心成员,(二)由佛山高新区管委会评定的高技术产业化创业团队B类团队核心成员,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创智湾公寓的承租人不得重复享受佛山市人才住房租赁补贴,附件:佛山人才创新灯塔产业园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