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开展2022年度全市文物博物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补充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范围在全市各类性质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二、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14号)条件,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部门审核、市文物局复核受理程序进行,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申报人员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程序进行申报,按步骤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对审查、考核合格的申报人员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各县(区)文物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申报人员严格把关、审查核实,申报材料由各地主管部门统一上报,市文物局对各相关单位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后受理,不具备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如申报人在接到主管部门或评委会的电话、短信等通知后,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报送,(十)经评审通过并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的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要装入个人档案,(十一)申报评审工作联系电话雁江区:028-26920707安岳县:028-24536626乐至县:028-23353073高新区:028-26181812临空经济区:028-25010287市文物局:028-26092099附件:1.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封面)2.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3.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规范资阳市文物局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