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阳江市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阳江市人民政府2023年3月14日阳江市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奖励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扶持我市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第二条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奖励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负责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奖励的相关工作,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是指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以及相应的融资活动,第七条对企业上市融资奖励标准如下:(一)企业在A股(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根据募集资金规模按以下三个档次进行奖励:募集资金1亿元以上(含1亿元)、5亿元以下(含5亿元)的,募集资金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含10亿元)的,根据募集资金规模按以下三个档次进行奖励:募集资金1亿元以上(含1亿元)、5亿元以下(含5亿元)的,募集资金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含10亿元)的,募集资金1亿元以上(含1亿元)、5亿元以下(含5亿元)的,募集资金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含10亿元)的,填写《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第十五条鼓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推动企业上市融资,附件: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奖励资金申请表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编号:阳府规〔202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