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及复核工作的通知》(闽市监办〔2023〕11号)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度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及复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一)申报条件1.在厦门市行政区划内依法注册成立,申报企业须登录福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知识产权专员申报系统进行知识产权专员申报),5.前三年研发费用证明材料(年度审计报告中有研发费用科目的,7.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转让许可、专利导航成果、企业专利技术融入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知识产权维权等佐证材料,8.《申报(复核)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二、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一)复核范围本年度复核范围为2019、2020年度确认和复核通过的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二)复核材料1.《申报(复核)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5.近三年研发费用证明材料(年度审计报告中有研发费用科目的,8.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转让许可、专利导航成果、企业专利技术融入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产品备案、知识产权维权等佐证材料,(二)复核程序及方式1.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登录福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网址:https://lead.fjippc.com/)进行复核申报,申报复核的企业(2023年3月25日之后)在线填写《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申请书》,并将近三年知识产权工作总结(WORD格式)、企业基本情况表(EXCLE格式)发至邮箱153844821@qq.com,2.本辖区内的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复核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局具体负责,附件:1.申报(复核)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基本情况表2.参加本次复核的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附件下载:·附件_附件1:申报(复核)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基本情况表.xlsx·附件_附件2:参加本次复核的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