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民宗委关于做好组织推荐第六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通知》(南民宗发〔2023〕2号)精神,经对照评选标准并组织相关单位审查,拟推荐武鸣区城厢镇红岭社区等2个单位为第六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候选单位,具体名单如下:武鸣区城厢镇红岭社区武鸣区人民法院现将拟推荐第六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候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2023年3月16日至3月18日),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候选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传真或信函形式(以邮戳日期为准)向中共南宁市武鸣区委统战部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联系电话(传真):0771-6222246,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建设街260号,中共南宁市武鸣区委统战部2023年3月16日相关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