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编制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建议方案的通知》(川林自函〔2020〕193号)、《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通知》(川林自函〔2020〕338号)等文件精神,我市本着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应保尽保的原则,组织力量对全市四个自然保护地进行了整合优化调整,并分别形成《整合优化预案》逐级上报,经国家林草局、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专班审查,下发了我市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矢量数据,我市据此编制了《阆中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公示时间:2023年3月16日—2023年3月23日联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817-6306200联系人:胡萍萍,电话:15984871140附件:阆中市人民政府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阆中市人民政府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