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的有关要求,现对盐亭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进行公示,一、公示时间: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1日,二、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电话:0816-7222858,13508113833通信地址:四川省盐亭县凤灵街道石龙大道18号(信封请注明自然保护地公示)邮政编码:621600电子邮箱:1073288925@qq.com三、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按照自然资函〔2020〕71号、自然资办发〔2020〕42号、自然资函〔2020〕861号、自然资办函〔2021〕458号、办函保字〔2022〕99号、川林护函〔2023〕228号等整合优化规则,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如下,(一)四川高山国家森林公园,面积调整为219.18公顷,涉及凤灵街道负戴山阴山坡、尖包山和云溪镇负戴山、锚儿嘴、香台村等区域范围,面积调整为491.93公顷,功能分区包括核心保护区、一般控制区两个区域,按上述方案进行整合优化后,全县自然保护地面积共711.11公顷,其中核心保护区219.55公顷,一般控制区491.56公顷,盐亭县人民政府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