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开发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吴江高新区(盛泽镇)管委会,东太湖度假区管理办(太湖新城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根据《关于明确重污染天气豁免管控工程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扬尘管控办〔2022〕15号)要求,吴江区以下项目通过“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环境保护模块申报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经区住建局与吴江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后,评定符合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及远程视频在线监控、扬尘在线监测、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低(无)VOCs含量涂料及胶黏剂推广使用等“十项管控措施”要求,符合豁免条件,现予以公布,附件:吴江区2023年度一季度房屋市政工程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名单苏州市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吴江生态环境局2023年3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