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地产市场调控精神及《宁阳县人才购房券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现将拟发放人才购房券信息公示如下,申请人:李建奎(身份证号:370921**********12)工作单位:宁阳县第二十一中学人才类别:专技型人才人才层次:中级职称拟购房屋:绿景桃李春风紫薇苑1号楼2单元702室拟发放标准:对全日制本科生、中级职称人员、高级技师、市级人才(须正常在岗发挥作用)及相当层次人才,给予最高5万元购房券,拟发放购房券金额:49833.75元,公示期: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举报或反映,举报电话:0538-5639008,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公示无异议后发放人才购房券,宁阳县人才购房券联合会审小组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