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河源市洗砂管理办法(修改稿)》意见的通知为加强我市洗砂管理,严厉打击内河水道非法洗砂行为,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和航运安全,根据《河源市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河河长办〔2022〕8号)工作部署要求,参照2023年4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洗砂管理办法》,市生态环境局在2022年起草的《河源市洗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河源市洗砂管理办法(修改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讨论研究,并提出宝贵意见,有关单位和人士可以在2023年4月1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信函请寄于: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118号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邮编:5170002.电话:0762-3883197,传真:0762-38837763.邮箱:hyhbfgk@163.com附件:河源市洗砂管理办法(修改稿).docx河源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