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已由省农业农村厅委托有关印刷企业统一编号印制,为做好《作业证》发放工作,按照《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等规定,《作业证》应由省级农机、交通部门和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加盖公章方为有效,《作业证》实行免费发放,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含插秧机)运输车辆应尽量采取提前预约通行方式(详见附件2),2022年个别地方发生因联合收割机运输车辆超限导致机手或驾驶员与高速公路收费站工作人员发生纠纷的情况,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要与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单位加强联系,对申领《作业证》的机手和农机作业服务主体加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及地方有关法规宣贯,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从今年春耕春播开始进一步做好机播质量提升工作,各地农机管理部门应按照《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报送制度》,机手和管理部门可通过扫描《作业证》背面二维码,公众和交通运输有关部门单位可通过《作业证》查询页面(http://www.njztc.com/crossFileList.jspx)核验真伪和登记信息,也可以通过手机扫描《作业证》二维码快速查询登记信息、各省份监督服务电话,附件:1.《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登记备案操作方法2.高速公路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辆预约通行方法3.2023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防伪技术说明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