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海县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发改能源〔2020〕19号)要求,现决定组织申报2022年度宁海县节能项目补助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投运的县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二、申报条件(一)企业符合《宁海县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二)项目符合《宁海县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和第九条限定条件,三、申报材料:(一)节能技术改造项目1.项目竣工总结,2.节能专项资金申请表及投资明细表(附件1、2),3.有关设备技术投资额的发票和支付凭证,4.其他所需要提供的资料,(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1.项目竣工总结,2.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3),4.有关设备技术投资额的发票和支付凭证,四、工作要求(一)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二)请各有关单位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附件:1.宁海县节能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请表2.宁海县节能项目投资明细表3.宁海县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4.2022年度宁海县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汇总表5.2022年度宁海县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汇总表宁海县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2月21日附件1宁海县节能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请表.docx附件2宁海县节能项目投资明细表.docx附件3宁海县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docx附件42022年度宁海县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汇总表.docx附件52022年度宁海县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