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保证区级政府性基建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顺利实施,同意下达2023年第三批区级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本批计划共下达项目1个,2.为简化项目审批手续,列入本计划的项目不再报批项目建议书,3.请各业主单位在本计划下达后立即启动可研(或方案设计)及各专项报告编制,并根据需要组织开展项目报建、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方案设计)编制时限不超过35天(不含咨询单位采购或设计单位招标时间),可研编制完成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报我局审批,4.请区审批管理局协调各相关审批部门,支持协助并指导业主单位尽快开展各项审批前期准备工作,5.请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同步开展涉及规划、用地等前期准备工作,均为区级或市、区财政统筹安排,附件:2023年第三批区级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汇总表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