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省级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办〔2022〕134号)、《清远市清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粮食生产)的通知》(清新财农(2022)72号)等文件精神,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了2022年清远市清新区省级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本项目实施主体(清远市清新区创亿果蔬专业合作社、清远市清新区清联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清远市清新区丰收农作物病虫防治专业合作社、清远市卫士虫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清远市农宝肥料有限公司)已完成晚造水稻病虫害防治(含单次和全程)服务面积共5.544698万亩,经服务对象确认、专家验收,现将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3月16日-2023年3月22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联系电话:0763-5822371),投诉监督电话:0763-5831346,附件:清远市清新区2022年省级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补助情况汇总表.xlsx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