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服务指南◆办事项目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依据《关于印发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补办理流程等有关工作流程的通知》(济就字〔2019〕6号)◆申请条件我市居民,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下列人员:(一)零就业家庭(含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中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以下简称“4050”人员)的人员,◆申请材料身份证(非本市户籍的请携带居住证)网上申请不需提供,符合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本人持身份证(非本市户籍的请携带居住证)到就业失业登记所在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愿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时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认定和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也可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个人登录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或资料照片),外地户籍选择居住地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线上申请,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告知,(三)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办理地点1.现场办理: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网上办理: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山东政务服务网,◆办理时限网上办理:即时受理,现场办理:即时受理,◆结果告知方式现场告知、电话告知、网上查询◆咨询电话天桥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0531-85953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