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优做亮“洛味缘”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促进农产品品牌化发展,培育打造“洛味缘”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推动全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在县城设立六家“洛味缘”农产品直销店和在西安设立三家“洛味缘”农产品直营店,提升“洛味缘”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市场知名度,三、项目申报实施主体条件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5个条件:(一)项目实施单位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单位积极主动性高,(三)联农带农机制紧密,(四)必须是“洛味缘”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企业,洛南县“洛味缘”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项目申报主体为洛南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明细表,项目实施单位申请文件,项目按照县级谋划、实施单位申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实施单位作为实施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