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常德市鼎城区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3月16日常德市鼎城区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项目和投资管理,依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5号,并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展期实施,第二章管理职责和工作程序第四条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制定本区的实施方案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第六条区人民政府根据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体规划、合作协议向市级发改部门报送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社区、医养、学习、旅居”4类项目:一是支持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四是支持普惠旅居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三)项目要符合45号令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四)项目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使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强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5〕2942号)要求,第五章资金安排原则和使用管理第十二条区发改局要根据项目前期深度,确保中央预算内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第十八条区发改局要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模块)于每月10日前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调度,应当逐级上报至国家或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申请核减、收回或停止拨付投资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