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设立助企纾困专项资金按照省、市要求,县财政统筹安排中小企业纾困专项资金200万元,在省30万、市20万元奖励基础上,再给予10万元的奖励,在省、市给予5万元奖励基础上,再给予3万元的奖励,在省、市级给予10万元奖励基础上,再给予5万元的奖励,成功申报市级技术中心的工业企业每户奖励5万元,成功申报省级技术中心的工业企业每户奖励5万元,成功申报省级“专精特新”的工业企业每户奖励5万元,成功股改并在山西晋兴板挂牌上市的企业每户奖励资金10万元,2、实施“个转企”、小微企业培育工程,对申报专利的个人或企业给予奖励,在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前期手续办理方面给予10万元的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