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广东省政府质量奖是广东省政府在质量管理领域授予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最高奖项,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广东省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做好第七届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正式启动第七届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奖项设置第七届广东省政府质量奖设省政府质量奖10个、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40个,二、评选范围第七届省政府质量奖授予在创建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推广先进质量理念、推行科学质量管理方法成效突出、具有显著的示范带动作用、对广东质量强省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医疗机构(医院科室、专项医疗团队和社区医疗机构),教育机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和职业院校),参评个人包括各行业领域的一线工作人员、各类组织质量管理人员和质量领域专家学者,近4年内已经获得省政府质量奖(不含提名奖)的组织不参加本届评选,近4年内母公司或集团公司已经获得省政府质量奖,三、申报要求(一)请区质量强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行业协会广泛发动本行业质量管理有特色、质量提升有成效的优秀组织和有典范作用的个人参评,(二)请各有意向申报的组织和个人于3月10日前将申报信息确认表(附件2)发送至宝安市监管局质量标计科邮箱,咨询电话:27836262,(三)请各申报组织和个人严格按照《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附件3)、省市场监管局申报通知要求和评审准则(附件4、5),附件:1.广东省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做好第七届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2.意向申报第七届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基本情况表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4.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组织)评审准则5.广东省政府质量奖(个人)评审准则宝安区质量强区联席会议办公室2022年3月1日附件:1.附件1.广东省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做好第七届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doc2.附件2.意向申报第七届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基本情况表.doc3.附件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pdf4.附件4.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组织)评审准则.doc5.附件5.广东省政府质量奖(个人)评审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