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发〔2022〕24号,为便于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深入理解并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管理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制定背景交通运输部自2016年起持续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调动了各地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的积极性,交通运输部制定了《管理办法》,包括总则、申请条件与程序、创建内容与要求、组织实施、验收与命名、动态评估、附则,明确了2年的示范创建周期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分工,对示范创建县在发展基础、政策环境、社会基础等方面的申报条件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监督、指导、宣传等工作,交通运输部验收、公示、命名的相关程序,对未通过验收的示范创建县,建立了自示范县获得称号起每3年开展评估的动态评估机制,三、贯彻落实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示范创建工作,指导本辖区内示范创建县加强部门协同、强化政策支持、建立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