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琼建管〔2023〕12号)有关要求,我局对2023年1月份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进行了批后核查,重点核查资质企业的注册人员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现将不合格企业名单公布如下:1.海南万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海南又一方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请上述企业自通知公布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材料报送我局审批办备案,整改期间,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建筑业企业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局依法撤回已取得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予以公告,请已取得资质的建筑企业认真做好资质管理维护,应当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对照相应资质标准强化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符合资质标准要求,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