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在推动“山东手造”产业发展上的重要支撑作用,决定在我市开展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助力“山东手造”产业发展四项行动,为“山东手造”创业者提供优质创业服务,二、重点任务(一)开展手造企业用工保障行动1.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讲活动,对有相关就业意愿、具备手造技能的求职人员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咨询等公共就业服务,力争各县(市、区)、功能区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政策速递进非遗工坊(或企业)活动,各县(市、区)、功能区结合实际力争组织一场手造类企业专场直播带岗活动,积极为手造类企业提供人力资源对接交流平台服务,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手造类企业提供招聘、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市场化服务,联合中国银行泰安分行对符合条件的“山东手造”企业积极落实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政策,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山东手造”创业者和创业企业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鼓励“山东手造”优质项目积极参与全国创业就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将就业容量大、运营管理规范、产业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本地“山东手造”非遗工坊和“山东手造”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三、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助力“山东手造”产业发展四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就业创业助力“山东手造”工作。